系经济观察报社年度培训项目,邀请来自经济、传媒、科学、文化、法律、商界等领域知名人士讲授常识与新知,分享经典和创新,是助力提升经观内容品质和传播影响的开放型课堂。本文根据清华大学药学院院长丁胜在上的发言整理。
丁胜,现任清华大学药学院院长、全球健康药物研发中心(GHDDI)主任、拜耳特聘教授,主要从事开发全新的化学方法,并将其用于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的研究,以期发现和鉴定可以调控细胞命运和功能的全新小分子化合物。
新冠疫苗和药物发挥的作用
首先我想明确,疫苗和药物究竟能够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可以肯定的是,长期应对新冠病毒是要通过疫苗和药物这个“组合拳”,但它们各自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
疫苗是整体应对传染病最有效的措施。原因很简单,疫苗接种使人体产生保护性抗体,形成相应的免疫记忆。一旦有新冠病毒侵入人体,疫苗产生的抗体、细胞免疫释放的细胞因子就能识别、中和或杀灭病毒,对抗病毒在体内进一步侵染。没有了病毒的复制,也没有病毒载量,就不会传染给别人。
所以不管是对于群体还是个体,疫苗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它发挥的是识别病毒、预防感染的作用。而抗新冠药物则是用来治疗新冠肺炎,是提供给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治疗选择。当然,两者也有一些交叉功能,比如一个有效的抗病毒药物,它也可以发挥保护性的用处。
两者的差异在于,一次疫苗接种后,保护时间相对是比较长的;如果一个有效的药物发挥保护性的作用时,那这个药物应该是可及的、能不断被个体服用的。由于药物在人体内会经历代谢过程,因此它在体内的曝光时间是有限的,但药物在体内的曝光量/剂量需要维持在一定的水平才具备保护性,若低于有效水平,则需要继续服用药物。这就关系到个体是否能规律性地长期服药以及药物成本、长期服用的安全性等问题。因此,抗新冠药物的研发和推广将更加复杂。
我们讨论疫情的时候,除探讨个体问题外,更关键的是群体的问题。不能光看哪个突变株对个体的致病性多高,还要考虑到整个群体会有怎么样的反应。疫苗实际上是针对群体的大范围使用和保护。
由于是巨大量的人群使用,在研发疫苗时,首要需要重点考虑的是疫苗的安全性,同时考虑有效性。药物研发是看针对感染的个体起到的治疗作用,因此在考虑有效性的同时,安全性的重要性没有疫苗那么强。
疫情初期的“老药新用”
年年初,新冠病毒出现,新冠疫情暴发。一个突发的、新型的传染病出现了,除了管控和相应的治理手段,药物层面上应如何应对呢?
当我们必须要对一个从未有针对性药物的疾病做出快速反应时,其实办法并不多,唯一的、首先最应该尝试的途径就是“老药新用”。
具体来说,就是在已开发出来的、经过临床验证的1万多种药物里去寻找,看某一个药物或者某几个药物是否对新冠病毒导致的疾病能有一定的作用。
“老药新用”最显著的优势就是速度很快。从已有的药物中间去找哪一个药物可能会有用,这些药物已经进入过临床或者已经上市,所以安全性上是有充分理解和认知的。如果恰好对新冠引起的疾病有作用,就可以马上用了。
同样,老药新用也有局限性。最大的挑战就是几乎无法真正找到合适的、有效的老药来应对全新的疾病。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引起的是新冠肺炎,是一个新的病毒引发的疾病,曾经开发的针对别的疾病的药物,要同时对该疾病有效,这种可能性不是很高。
回溯整个过程,从年初开始大家就开始探索“老药新用”,其中瑞德西韦是通过该途径筛选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