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具有与履行录用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和身体条件。
(二)户籍要求:温州户籍,或温州市生源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或乐清市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乐清市常住户籍的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学历并已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户籍不限。(三)出生日期要求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到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四)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学历要求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各岗位的学历层次要求详见《年乐清市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五)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1、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2、受*纪*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4、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乐清市内未满现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编人员及辞职未满5年原事业编人员;5、已是乐清市卫健系统的在编事业人员;6、年通过乐清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和乐清市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辞职未满5年的人员;7、现役*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
考试聘用计划及岗位分布
专业需求和岗位分布详见《年乐清市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
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
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形式报名。1、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间:年9月9日9时—9月13日17时。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