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息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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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还不存在的男人,迫使我忍受痛苦南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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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病,没有性生活不好办啊。”

27岁的深圳女白领陈恩因严重痛经,医院做妇科检查时,听到了当值医生这句不止一次的感叹。

检查结果显示,她的子宫长了一颗直径不到5厘米的肌瘤。

没有性生活,就意味着还有完整的处女膜。检查过程中,不止一个医生多次提醒她:一旦实施了宫腔镜手术,处女膜就会被破坏。所以最好不要做,尽管这个手术模式在临床上最为成熟。

最后,陈恩放弃了手术。

子宫粘膜下那颗不规则的肌瘤,每次月经期都会发作,她会因此疼上好几天,严重时甚至无法上班,她还因此患上了中度贫血。

内心里一个声音在喊:“摘了它,解除痛苦。”

而耳朵里则马上就会听到另一个来自外部的声音在反驳:“不能破坏处女膜,你未来的男朋友不同意!”

科学上,所谓的处女膜只是女性身体里相当普通的一层薄黏膜,但是当它和道德判断捆绑在了一起,就变成了一重厚实的障壁,阻碍女性的身体从痛苦中解放。

我们的社会,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先从整体上解放。

层峦叠嶂

给陈恩看病的中年医生,耐心,温和。“处女膜还在的,如果没得特别严重的病,都不建议手术。”

劝阻发生在5个月前,疫情期间,手术的消*时间变长了,医院的手术排期变得紧张而珍贵,陈恩仅剩2个小时考虑。

“一层膜而已,破了就破了,有什么大不了!”她的朋友们建议她做手术。

但,没那么简单。

医院做腹部B超检查时,陈恩查出了子宫肌瘤,但当时还无法明确肌瘤的具体位置、形状。

检查医生只问了一句话,“有没有性生活?”得到否定答案后,陈恩被安排去做一种不那么常见的检查——“经直肠彩超查子宫附件”。

她本来能做的是阴式彩超,一种准确率更高、更常用的检查方式。但是,医生告知她:“未婚女性不能做这个”。

原因简单明了:阴式彩超需要把超声探头伸入被检查者的阴道,处女膜有被破坏的风险。

尽管“经直肠彩超查子宫附件”的痛苦程度让她相当抗拒,但那是她唯一的选择。

医院的检查提示

这医院影像科护士王怡鑫的证实。医院有约定俗成的规定,为病人进行阴式彩超检查前,往往要经过“三重保障”。

这样的保障,就像横亘的一道道关卡。

第一关,来自开出检查单的坐班问诊医生,他们需要反复确认病人过去“有过性生活”;

第二关,来自站在超声检查室门口叫号的护士们。她们对病人进行检查指引时,也要再次确认对方不再拥有完整的处女膜;

第三关,则来自亲自负责检查的医生。

王怡鑫说,医生护士确认过程中的发问比较有技巧性,一般不会直接让病人难堪。

“你结婚了没有?”“有男朋友没?”

病人脸上如果出现迷茫表情,医生还会加重语气:“有没有男朋友呀?”

你的未来对象不同意

有男朋友倒是好办,没有男朋友就成了此类手术患者的大麻烦。

有微博网友近日的发帖引起了热议,该名网友因子宫息肉要做一个仅需元的小手术,但前后跑了3家医院、看了5个医生才做成。

微博

春刀斩雪

3家医院阻止她动手术的原因十分统一:普通息肉摘除术会破坏处女膜。

“我知道,我同意风险了啊,”她多次对着医生声明。

得到的回应依然是医生们的摇头,如同铜墙铁壁般。“但是你未来对象不同意。”

医院,她与主刀医生交涉半个多小时后,终于勉强将手术时间定下。但医生桌角上供患者签字参考的一句话让她心生寒栗。

“我已知晓风险,已征得我父母、老公、男朋友同意,决定手术。”

“‘男朋友’三个字让我崩溃了。”在她看来,男朋友不算法律关系,甚至根本还不存在这么一个人,却可以在妇科手术时决定她的处女膜、子宫等。

电视剧《欢乐颂2》中邱莹莹与应勤的情侣关系因为“处女”的问题遭遇情感危机,引起了大量争议

上海的一名媒体从业者李佳也有类似的经历。

李佳得的是妇科炎症,更具体地说,是霉菌性阴道炎伴随外阴道瘙痒症状,治愈的方法是需要对外阴进行几次冲洗,并配合药物治疗。

得病后,李佳常会被瘙痒侵袭得坐卧不安,她只想赶紧解除身体上的苦痛。

护士准备为她治疗时发现,虽然她有性生活,但是处女膜却没有完全破。她立即停住了手上的管子,转头问道:“清洗会把处女膜弄破,你不介意吧?男朋友不介意吧?”

李佳记不清回答了几次“不介意”。

护士听后仍说:“很多人也是嘴上说着不介意,以后就带着男人来找我们了。”

李佳依然记得,一位护士在为她冲洗时还感慨:“你这么不在意,还有不少人愿意花上几万元做处女膜修补手术。”

医生、护士确实有难处,如果不询问清楚,后续往往会产生麻烦。即便询问清楚征得病人自身同意了,也无法消灭纠纷风险。医护并非草木,只是同样被一致的社会观念所紧紧束缚。

电视剧《欢乐颂2》剧照

李佳的问题,反映着相似处境的女性普遍的困惑:伴侣的意见难道就能凌驾自己的身体健康?

陈恩也有这样的疑问,但她还是在“一念之差”间屈服了。医院进行直肠彩超检查时,医生给了她三种手术方案:用宫腔镜、腹腔镜及开腹手术切除其子宫肌瘤。

手术各有各的弊端:宫腔镜手术会破坏处女膜,而后两者均需要切开子宫,对身体后续危害大。

作为患者,按常理自然是选择后续风险低的。但是,医生所强调的“这样被破坏掉处女膜,你以后会后悔”的话语,影响了她的判断。

最终,准备进行宫腔镜手术的住院期间,陈恩还是放弃了。

她归结于因“多嘴”产生的对话。一名值班医生查房时,她问了一句:“之前有没有病人明知会破坏处女膜仍然选择手术的?”

“没有。”

“职业操守”

“不做了,反正死不了。”陈恩决定等到有性生活后,再做手术。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妇幼保健院医师王德丽告诉记者,在“百分之九十九”的情况下,不捅破病人的处女膜,是“医生的职业操守”。

王德丽说,“这是一直以来沿袭的操作”。

面对未婚女性,她会建议用盆腔磁共振代替阴道超声检查。治愈子宫肌瘤的宫颈镜手术,也可以用超声波为治疗源的海扶刀手术代替。

“效果差不多,就是价格贵了几倍”。

医生们普遍在就诊时对患者强调处女膜的重要性,护士王怡鑫却在受访中提了两次:“相信我,医生不是真的觉得处女膜重要。”

她的论据来源于医学上的常识。青春期以前,女性阴道的粘膜较薄弱,而较厚的处女膜能担负起阻拦细菌、保护女性生殖系统的作用。青春期后,随着卵巢的发育,女性体内雌激素增多,阴道的抵抗力加强,处女膜便不再具有任何生理功能。

(年,瑞典性教育协会倡议将“处女膜”改为“阴道冠”,因为它不是一片薄膜,而是阴道口组织的弹性皱褶,长相各异,也不是每个女性都有)

真正的担心还是来自社会伦理观念。

医院发生过一次医疗纠纷,当事医生正是她的老师。她坦言,目睹过那个过程后,“哪个医生不怕以后麻烦不断啊?”

当事医生正是在没做到“三重保障”的情况下出了事。王怡鑫印象很深刻,女患者当时已经50多岁,来做阴式彩超检查时,值班和检查医生都理所当然地认为,她的处女膜已经破了,因此没再向她确认。

(即将在年1月1日施行《民法典》就医学告知义务,做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医务人员的告知方式,将原《侵权责任法》中「书面同意」修改为「明确同意」(图片来源:丁香园))

发现处女膜受损后,医院。医生也哑口无言,最后以道歉并赔偿元钱了事。

《南风窗》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处女膜”和“医疗损害”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自年起,共有26起民事案件与“处女膜”产生的医疗纠纷有关,其中只有3医院无需承担责任。

王怡鑫则表示,即使手术前确保病人签订了知情同意书,医院被反讹的情况仍存在。王德丽也证实这样的说法:“她们会说,我签字的时候医生并没有告诉我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也就是说,在医疗侵权的纠纷中,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是倒置的。简单而言,当医院成为医疗纠纷的被告时,很多情况下,医院要拿出证据证明自身不存在过错,或者其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谁都害怕病人来闹。”王怡鑫说,医院方平时倾向于私下协商解决。即使胜诉,医院的名声也会受到负面影响。

不该承受的痛

“真正让我难受的事情,我想做主自己的身体,这个想法可能有生之年都实现不了,”微博博主“春刀斩雪”分享完求医经历的感叹,让很多女性都感同身受。

一名外科医生留言称,她见过了太多被处女膜裹挟的女人,这让她感到荒谬。但矛盾在于:“我意识到人终究是拗不过社会观念的。”

再先进的医学技术、再高超的技术水平,最后都冲不破“处女膜”观念背后的铜墙铁壁。

对于一些男性而言,处女膜就是能代表女性身上是否有污渍的“试金石”。就连“处女膜”名字的本身,也已经象征着这个人体结构有着能被人检验的意味。

美剧《TheBoys》剧照

当部分女性厌恶时刻被处女膜绑架的现状,并想要站出来大声抵抗时,她们突然意识到,同龄的女性已经向社会建构的言语、观念中逐渐妥协。

在看到博主“春刀残雪”的帖子后,陈恩也意识到了自己在“妥协”。忍受了5个月的疼痛后,她还是打算去做宫颈镜手术。

这5个月的痛,她本来不必承受。

(陈恩、李佳为化名)

作者

南风窗记者朱秋雨

编辑

李少威

排版

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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