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新型冠状病*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本新疫防指办〔〕17号
关于做好“防疫健康信息码”
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委和人民*府,高新区*工委和管委会,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健康码”跨地区互通互认的通知》(国办电*函〔〕40号)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快推进“防疫健康信息码”跨地区互通互认的通知》(辽新疫防指办明电〔〕29号)要求,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在全市推广使用“防疫健康信息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使用“防疫健康信息码”重要意义
“防疫健康信息码”是以疫情期间城乡居民个人健康、出行等数据为基础,由居民个人线上自主申报,通过与国家和省相关部门新冠肺炎疫情数据进行比对核验,利用科学化、数字化手段自动生成的居民个人专属